本站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亚业商标事务所 >> 新闻中心 >> 资讯 >> 正文
翱翔·北京亚业商标事务所
关于马德里体系内荷属安的列斯解体的公告
我局近日收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信息通报,2010年9月30日,因荷兰王国国内宪法关系的修改,荷兰王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递交了一份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其在荷兰国内某些领土的适用的声明。

  根据声明,前荷属安的列斯自2010年10月10日起解体为三个新的领土实体,分别为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荷属加勒比地区(包括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岛)。这三个地区仍属荷兰王国,但各自实行独立的商标法规和行政制度。

  该声明对马德里体系产生的影响如下:

  一、对于含有指定前荷属安的列斯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自2010年10月10日起,将在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荷属加勒比地区(包括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岛)继续有效。

  二、对于含有指定前荷属安的列斯但尚未登记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或后期指定,如登记的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在2010年10月10日之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将自动登记为指定解体后的上述三个领土实体,并适用各自的商标法规和行政制度。

  三、自2010年10月10起,新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或后期指定申请,如申请中含有指定前荷属安的列斯,国际局将不再对此项指定进行登记。

  四、指定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荷属加勒比地区(包括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岛),适用马德里议定书,指定费用适用标准规费(即:100瑞士法郎),驳回期限适用自国际局通知各主管局起一年。

  五、根据上述变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书式一和书式二)和外文申请书(MM2、MM3、MM4、MM11)已做相应更新,具体见中国商标网(sbj.saic.gov.cn)马德里申请一栏。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北京亚业商标事务所!
    友情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商标网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商务部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北京法院网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哥舒风设计顾问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 2003- 北京亚业商标事务所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 西苑饭店3号楼5304
    联系电话:010-68325710, 010-68313388-5304 传真:010-68369585 联系人:李沪 先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5007662号